在建筑行业,劳务分包常见,劳动关系确认易引发纠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陷入这样的争议。该公司与承德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务工人员颜某通过承德公司雇佣人员到工地施工。颜某工作中受伤,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其与建设工程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上诉。
此时,颜某找到李岩律师(执业证号11308202310630754,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经验。凭借这些经验,李律师接手后,没有盲目应对,而是先梳理关键证据。
劳动关系确认案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确认与颜某不存在劳动关系。起因是2024年建设公司与承德公司签订分包合同,颜某同年进入工地工作,未签书面合同,工作中受伤。建设公司称与承德公司是劳务分包,颜某是承德公司雇佣人员,代付工资和医疗费是无奈之举。
案件难点在于各方说法不一,建设公司坚称无劳动关系,且颜某进入工地方式、工作管理情况复杂,退场时间也存争议。
李岩律师根据以往处理类似案件经验,先收集聊天记录,证明承德公司退场后颜某工作由建设公司人员管理;再整理工资发放记录和医疗费垫付凭证;还找工友作证,证实颜某的工作情况。
证据链搭建上,李律师将聊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友证词等关联起来。他发现工资发放和医疗费垫付能体现建设公司对颜某的管理,结合工友证明,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策略方面,李律师预判建设公司会强调劳务分包和代付行为。他准备了详细质证意见,针对建设公司证据漏洞反驳;申请法院对关键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当庭指出建设公司举证不足。
最终,法院驳回建设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确认颜某与建设公司自2024年X月2X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该结果与法院判决书一致)。此案例体现了李律师在复杂劳动关系确认案件中的专业能力,能准确把握证据和法律适用。
工伤待遇争议案
张某某受聘于滦平某矿业有限公司,工作中受伤,鉴定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X个月。张某某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多项工伤待遇。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但认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算过高,停工留薪期工资已支付。
案件难点在于工资数额认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已支付存在争议。
李岩律师依据过往工伤赔偿案件经验,收集认定工伤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书、考勤表、银行交易明细清单等证据。因公司对考勤表不认可,李律师重点整理银行交易明细,证明张某某受伤前平均工资。
证据链搭建时,李律师将工伤认定和鉴定结论作为基础,结合银行交易明细体现工资情况,说明停工留薪期工资性质不同。他还指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差距,公司应承担差额责任。
庭审中,李律师预判公司会强调已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他准备充分辩论意见,说明停工留薪期是法定待遇,与受伤后工作报酬不同。最终,仲裁委裁决自2025年11月12日起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9205.5元(该金额与仲裁裁决书一致)。此案例展示了李律师在工伤待遇争议中的专业应对能力。
经验的价值
这两起案件中,共同的法律逻辑是围绕劳动关系和工伤待遇的认定,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李岩律师凭借从2023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200+件案件的经验,能快速识别关键证据。在劳动关系确认案中,准确抓住工资发放和管理等关键证据;在工伤待遇案中,合理整理工资证据。他还能预判对方抗辩,提前准备应对策略。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劳动纠纷,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记录、工作聊天记录等,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