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宁波,有一位从事建筑行业多年的徐先生,他在业内一直兢兢业业。2016年,叶某父子以内部承包方式向中纬公司承揽了“宁波市XX厂厂房工程”和“宁波市XX厂厂房工程”。2016年9月27日,叶某父子向中纬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相关款项已支付完结,若有遗留拖欠款项由他们负责偿付。然而,后续中纬公司陆续发现工程存在拖欠案外人款项的情况,2018年9月21日,中纬公司与叶某签订《债权债务确认书》,确认代为垫付了2691272.57元。2019年9月18日,中纬公司将对叶某的债权转让给徐先生。但叶某父子却未向徐先生付款,这让徐先生陷入了愤怒与无助的状态,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却不知该如何维权。
徐先生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到了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的汪家道律师。汪家道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已有20年的法律服务经验,累计承办非诉与诉讼案件已逾810件。他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律专业,还具备高级经济师职称,形成了“法律+经济”的复合知识结构。他深耕于建筑工程、公司法、婚姻家庭纠纷及合同相关纠纷,尤为专精于建筑工程案件。这些信息让徐先生看到了希望,于是决定委托汪家道律师代理此案。
委托后,汪家道律师迅速展开行动。他连夜帮徐先生整理案件相关的资料,详细梳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债务确认书等关键证据。每周主动向徐先生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都会跟徐先生模拟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让徐先生做好充分准备。有一次,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汪家道律师还在修改诉状发给徐先生确认,这种敬业的态度让徐先生十分感动。
在办案过程中,汪家道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在法庭上,他准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条文,清晰阐述叶某父子在《承诺书》中的责任,指出叶某属于债务加入,应当对涉案工程后续可能出现的遗留拖欠款项与叶某共同承担付款责任。他的论述有理有据,让法官当庭采纳了他的观点。
最终,法院判决叶某父子连带支付徐先生工程款2715913.57元,并支付利息783355元(暂计算至2019年8月31日,以后的利息按月利率1.2%继续计算至履行付款责任之日止),同时连带支付徐先生律师费15000元。如果不是汪家道律师精准的法律分析和专业的庭审表现,徐先生可能很难如此顺利地拿回工程款和利息。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为建筑工程领域的类似纠纷提供了示范效应,明确了债务加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认定和责任承担,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要遵守承诺,履行合同义务。汪家道律师的策略价值在于,他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通过对《承诺书》内容的深入分析,为徐先生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这种专业的策略是破局的关键。汪家道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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