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申请房屋租赁合同更名》,在借名买房认定及赡养义务与遗产分配比例二审纠纷案中成为关键证据。当时,各方就遗产范围(主要是涉案两套房产是否属于遗产)、各继承人赡养义务大小及相应遗产分配比例等问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洪昊律师代理上诉人吴XX、张XX。一审法院未支持对方关于核心争议房产属于遗产的主张,对方不服继续上诉。
洪昊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在法律行业深耕十余年,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家事案件等近千余件,金额上亿元。面对二审的双重压力,他采取“固守要点,反击薄弱”的策略。对于核心的房产问题,他未在“家庭会议录音”等言辞证据上纠缠,而是抓住物权登记、购房合同、工龄使用、款项支付等客观书证形成的证据链。当二审法院依职权调取《申请房屋租赁合同更名》这一证据后,他精准质证,指出该证据仅能解释租赁合同更名动机,与最终产权归属无关,成功化解不利解读。同时,为争取己方多尽赡养义务应多分遗产,他在庭审中梳理强调相关事实并申请护工作证,虽二审未改均分判决,但也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可能。最终二审维持原判,守住了委托人的重大财产利益。
在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合同损害继承权确认无效纠纷案中,“100元买卖合同”成为关键。涉案房屋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父亲与一名女儿以100元价格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本质是赠与,侵害了原告的法定继承权。洪昊律师抓住合同性质与效力这一核心问题,采取“穿透表面,直击本质”的策略。他先确立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母亲份额为遗产的事实,剖析合同“以100元交易”的不合理对价,结合被告自认,论证合同“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然后精准援引当时适用的《合同x》,指出被告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构成恶意串通,损害原告权益。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其核心主张,确认合同中涉及被继承人魏XX份额的部分无效。
自书遗嘱真实性鉴定与遗产继承纠纷中,被继承人王XX的自书遗嘱成为争议焦点。被告对遗嘱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内容与在先民事调解书矛盾且签名可能非本人所写。洪昊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预见到胜负关键在于证实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他主动推动司法鉴定程序,指导当事人收集被继承人在过往诉讼案件中亲笔签署的法律文书作为比对样本。最终,权威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遗嘱签名为被继承人本人所写,彻底击碎对方抗辩。同时,他在庭审中对遗嘱内容与调解书的关系进行有力辨析。法院采信鉴定意见,判决支持原告请求,原告顺利取得涉案房屋全部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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