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发华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刑事辩护方向的系统学习让他拥有完整的刑事法学理论体系。毕业后,他没有选择按部就班的学术研究道路,而是投身到刑事辩护的实务中,成为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刑事辩护律师。这次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型,让他形成了“以扎实理论为基础,在实务中为当事人全力争取权益”的执业理念。
2025年3月,23岁的周X从境外被遣返后,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被横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周X的父母心急如焚,经人介绍找到了胡发华律师。接受委托的当日下午,胡发华就驱车赶往横峰县看守所会见周X。在长达两个小时的会见中,周X情绪低落,向胡发华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他是被“阿X”以高薪招聘诱骗到云南边境,随后被持械人员控制并强行带过边境,进入境外诈骗窝点。在窝点内,他多次遭到殴打、关押,从未实施过任何诈骗行为。
胡发华意识到,周X的陈述为案件提供了关键辩护方向。偷越国边境罪需“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周X仅有一次被动出境和一次被遣返入境,不符合“三次以上”的入罪标准;诈骗罪需证明行为人实施了具体诈骗行为或满足“30日条款”,而周X在窝点内未实施任何诈骗行为,“30日条款”的适用也存在争议。
会见结束后,胡发华连夜整理案件分析,撰写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他围绕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进行严密分析,指出周X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和诈骗罪,且无逮捕必要。之后,他多次前往横峰县人民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案情,强调周X的被动处境和无犯罪事实。在周X被刑事拘留的第32天,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次日周X被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胡发华前往检察院查阅全部案卷材料。他发现侦查证据链存在多处断裂,关于诈骗罪指控,没有物证、人证能证明周X实施了诈骗;关于偷越国边境罪,同案人员的证词印证了周X系被诱骗和胁迫。胡发华撰写了长达十余页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实体法和证据规则两个维度进行全面论证。他还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以时间轴形式呈现周X的遭遇,使检察官清晰了解事件全貌。最终,2025年11月,横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X作出不起诉决定。
事后,周X的父母专程来到律所向胡发华深深鞠躬,表达感激之情。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胡发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也证明了他在转型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为当事人带来了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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