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彩霞律师执业多年,经历过不少职业上的转变。最初,她主要专注于民商事领域,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然而,随着对法律业务的深入探索,她逐渐将业务拓展到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等多个领域,形成了独特的“刑民交叉”专业优势。这种转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不断积累经验和学习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于彩霞形成了注重从事实与法律双重角度切入案件,精准把控案件风险点的执业理念。
在一次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于彩霞律师充分展现了她的执业理念。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因砸墙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各项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
于彩霞律师接手此案后,展开了细致的工作。她先是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铲墙改砸墙)、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在庭审中,她精准抗辩,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
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成功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
于彩霞律师还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了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
此外,在C已垫付20,400元且可能需承担赔偿的情况下,于彩霞律师建议当事人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最终,法院直接确认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C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
事后,当事人对结果非常满意,认为于彩霞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让他们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于彩霞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她的执业理念在实际案件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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