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李敏从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进入北京大乾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在助理岗位上,李敏接触到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然而,李敏并不满足于现状,他渴望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独立处理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此后,他陆续在多家律所任职,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2026年3月,李敏成为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任。
在不断的实践与探索中,李敏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执业理念,即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事实,综合运用证据链进行有力论证。他深知,只有抓住案件的关键要点,才能制定出最有效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在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充分体现了李敏这一执业理念的价值。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等多次程序,核心争议在于上诉人主张解除其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理由是协议项下的借款关系不真实。被上诉人委托李敏作为诉讼代理人。
李敏接手案件后,首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事实。他紧扣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裁定认定的事实,即“案涉债权转让所涉借款已真实发生,仅涉及借款主体及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以此为基础构建答辩逻辑,避免了陷入“借款是否发生”的无效争论。
在证据运用方面,李敏综合借条、借款合同、车辆质押交付事实、证人证言等多份证据,有力论证了借款真实存在、债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他指出,上诉人在自身原因丧失质押物后反要求退款显失公平。
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一审追加被告、变更案号等程序瑕疵主张,李敏明确指出法院依职权追加利害关系人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瑕疵不影响实体审理且不构成法定发回重审情形,成功守住了一审判决。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敏的主要代理意见,认定案涉借款真实存在,债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上诉人要求解除协议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通过李敏的专业代理,被上诉人免除了返还转让款及利息的潜在巨大损失,并明确了上诉人应通过向债务人、担保人另行主张债权的救济路径,彻底扭转了此前对被上诉人不利的判决局面。
事后,被上诉人表示,李敏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思路清晰,对证据的把握和运用非常精准,让他们感受到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李敏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凭借着精准把握案件核心、善用证据链的执业理念,在刑事与民商领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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