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戎畅成功通过司法考试,这是他职业生涯的一个重要转折点。2021年,他正式开始执业,决定深耕民商事领域。这次转折让他形成了一种严谨、务实的执业理念,即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要尽职尽责,不夸大承诺,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细致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以一起合伙退伙协议效力认定及合同纠纷案为例。原告郑某、王某系夫妻,因合伙项目退股事宜,持四方签订的退股协议起诉被告牛某、吴某,要求二人支付退股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牛某委托戎畅律师应诉。
戎畅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围绕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不成立、合伙退伙程序违法、金额缺乏清算依据展开抗辩。他花费大量时间收集证据,提交了合伙协议、离婚证明、项目亏损证据等材料。在查阅合伙协议时,他反复核对每一条款,确保没有遗漏关键信息。他还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案件事实,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抗辩策略。
在法庭上,戎畅指出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进行财务清算,应认定无效。他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结合证据和法律依据,进行了有力的辩论。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曾签订联合办学合伙协议,原告实际投资41.08万元,案涉退股协议由吴某代牛某签名,虽牛某后续有还款与承诺,但未取得全体合伙人同意,不符合退伙法定与约定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判决理由是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违反合伙协议关于不得抽回出资、转让需股东会确认的约定,不符合合伙退伙法定程序;原告未能证明退股符合约定条件及100万元退股款的合法依据,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事后,牛某对戎畅的工作非常满意,他表示没想到戎畅律师能如此细致地分析案件,找到关键的抗辩点,为自己挽回了巨大的损失。戎畅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务实的工作态度,成功地将执业理念落地到实际案件中,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他在民商事领域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也将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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