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梳理案的辩护工作,从案件的委托材料正式开启。娄朋威律师经常会遇到证据存在瑕疵、事实不清等问题,这给辩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形成了一套深挖证据疑点的工作方法。
娄朋威律师深挖证据疑点的工作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受托当日,他会立刻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安抚其低落情绪,详细梳理案件事实,仔细区分前罪与本案的法律关系。这样做是为了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基础。
第二步,多次会见深挖疑点。在拘留前的30天内,他会先后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挖掘案件中的疑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不同角度分析证据,找出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三步,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如果公安机关驳回取保候审申请,他会迅速将辩护重点转向审查批捕阶段。积极对接承办检察官,当面阐述证据瑕疵,提交书面不予批捕意见及羁押必要性审查文书。
第四步,破除主观偏见。着重破除办案人员基于前科产生的主观偏见,从事实、证据、社会危险性等多角度论证不宜逮捕。
以2026年的一起涉刑案为例,湖北当事人家属紧急致电娄朋威律师,称其子服刑四年刑满释放后,全家从服刑地乘高铁抵达湖北高XX时,被河南扶沟、湖北两地警方当场抓获,羁押于河南扶沟县看守所。该案件存在诸多办案难点,当事人有犯罪前科,办案机关易形成主观不利印象,提升了不予批捕、取保的难度;案件横跨河南、湖北两地,异地办案信息互通不便,家属异地沟通成本高;刑事拘留37天为批捕关键窗口期,一旦批捕,当事人大概率长期羁押;家属受变故打击身心俱疲,情绪焦虑,不利于案件信息梳理对接。
娄朋威律师受托后,按照上述步骤开展工作。受托当日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安抚其情绪,梳理案件事实。在拘留前的30天内先后五次会见,深挖案件疑点。率先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公安驳回申请后,迅速将辩护重点转向审查批捕阶段。公安提请批捕后,他对接承办检察官,当面阐述证据瑕疵,提交书面不予批捕意见及羁押必要性审查文书,着重破除办案人员基于前科产生的主观偏见,从事实、证据、社会危险性多角度论证不宜逮捕。
最终,在刑事拘留第38日,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律师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家属连夜包车赶赴河南,当日傍晚六点当事人顺利走出看守所获释,如期归家照料家人、陪伴弟弟备考。
此后,娄朋威律师在多起刑事案件中都沿用了这一深挖证据疑点的工作方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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