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些证据还原案的处理,从案件的委托材料正式拉开序幕。严倩律师经常会遇到证据繁杂、争议焦点多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情况,她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工作方法,即先全面梳理证据,再根据证据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诉讼策略。
严倩律师的方法主要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全面梳理证据。她会指导当事人系统整理各种证据,比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租赁合同、银行流水等,通过这些证据还原案件事实,确定案件的关键争议点。这一步的目的是为后续的诉讼策略制定提供坚实的基础,确保对案件有全面且准确的了解。第二步,制定诉讼策略。根据梳理好的证据,严倩律师会围绕核心争议点制定具体的诉讼策略,包括如何论证观点、如何反驳对方主张等,以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一起涉及婚前协议、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案件为例。原告严XX与被告孙X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被告名下存款、基金、公积金、两套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房屋租金、被告向案外人转账等。被告孙X同意离婚,但主张原告无权分割房屋还贷增值部分及租金。
严倩律师作为被告孙X的代理律师,首先对婚前协议书的效力进行了充分论证。该协议明确约定案涉两套房屋及写字楼属于孙X婚前财产,由其父母出钱还贷,不由女方承担。严倩律师指出,根据相关法律,夫妻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应受该协议约束。这一观点最终被法院采纳。
针对原告主张的房屋婚后还贷系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严倩律师指导被告及其母亲系统整理了房屋租赁合同、银行取现记录、存款凭证等大量证据。通过证明租金收入足以覆盖房屋月供,并结合相关账户的取现和存入记录,成功运用“高度盖然性”证据规则,说服法院认定还贷资金主要来源于被告母亲的租金收入,而非夫妻共同财产,阻断了原告对房屋还贷增值部分的分割请求。
在租金归属问题上,严倩律师紧扣婚前协议书的约定,指出房屋租金不属于婚后财产的投资收益,且原告未对房屋进行实质性管理和维护,未体现夫妻协力作用,故租金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观点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关于孙X向母亲转款的问题,严倩律师主张部分款项系偿还婚前借款及支付生活费,虽法院未完全采纳该意见,但成功争取到法院认可原告应承担与被告母亲共同生活期间的生活费,从而降低了应分割的转款金额。
此外,严倩律师还针对原告主张的“被告存在过错应少分财产”进行了有力驳斥,指出原告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过错行为,法院最终未支持原告的该项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认定婚前协议书合法有效,房屋还贷增值不予分割,房屋租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X向母亲转款部分分割,无争议财产平均分割,钢琴归原告所有并给予被告补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严倩律师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擅长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企业合规等领域,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她凭借这套证据梳理与策略制定的方法,在多起离婚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此后的同类案件,她也都沿用这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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