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春龙律师是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高级合伙人,自2011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拥有南京大学法律本科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备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从业资格。他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等法律事务,还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3、2016、2018年度)。
2018年,盛春龙律师接到了原告某甲的委托。某甲和被告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可,但因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发生争吵,从2012年2月开始,双方就分居至今。某甲向法院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与被告离婚、由自己抚养婚生子某丙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被告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接手案件后,盛春龙律师迅速展开行动。他仔细分析了案情,深知本案的关键在于举证感情不和及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证据。于是,他指导原告进行各方面证据的收集整理。首先是收集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虽然双方吵架斗殴的证据较难获取,但盛春龙律师让当事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其次,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原告提供了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双方分居的事实。此外,盛春龙律师还指导原告收集其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在法庭上,被告坚称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这给案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盛春龙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能,将收集到的证据一一呈现。法官对这些证据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和询问。
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法院作出了判决。法院判决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盛春龙律师在婚姻家庭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他不仅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让当事人在这场婚姻纠纷中得到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结果。盛春龙律师长期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已妥善处理了数百件各类疑难、复杂的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他热心公益律师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十余年,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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