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已逾十几年,明显超过诉讼时效,被告当庭以时效届满抗辩,要求驳回原告本金7万元及利息4万余元的诉请,原告面临彻底败诉的风险。接手此案的李凯杰律师,执业6年,专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合同事务、劳动纠纷等领域。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就一笔十几年前的借款产生争议。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仅有借条,但因借款时间过长,已超过诉讼时效。而缺失的关键证据是能够证明被告在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的证据。
李凯杰律师介入后,重点对原告提供的与被告的通话录音进行分析。他精准提取录音中被告“愿意还钱”的关键表述,将其作为核心证据固定下来并提交给法院。
在庭审中,被告方质疑该录音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李凯杰律师则回应,该录音是在合法的情况下取得,且被告在录音中的表述清晰明确,能够证明其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李凯杰律师还引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关于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的规则,说明该录音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认可了李凯杰律师提交的录音证据,认定被告同意履行还款义务,依法恢复了原告的胜诉权。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本金6.8万元及利息3.8万余元。
李凯杰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寻找关键证据,对于时效类案件,会重点关注时效届满后义务人是否有“同意履行”的情形,并通过合法手段固定相关证据,同时精准适用法律条文,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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