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两个人的婚姻生活里,难免会遇到各种磕磕绊绊。有些夫妻能携手克服困难,感情越来越好;但也有一些夫妻,因为性格不合、家庭矛盾等问题,感情逐渐破裂,最终走到了想要离婚这一步。当夫妻感情破裂,申请离婚该怎么处理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确定离婚方式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比如小李和小张夫妻二人,经过协商,对孩子归谁抚养、家里的房子车子怎么分等都达成了共识,他们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例如小王想离婚,但他的配偶不同意,小王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二、协议离婚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诉讼离婚流程
1.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
2.立案: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4.审理与判决:调解不成的,法院会进行审理。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再次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四、证据收集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证据都很重要。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要收集好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在诉讼离婚中,这些证据能帮助自己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
离婚之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是否彻底执行,子女抚养权的具体落实,抚养费的按时支付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后的生活中少些烦恼,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