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原、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次年1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9月11日迎来女儿的降生。然而,随着孩子的出生,家庭琐事增多,被告脾气愈发暴躁,对原告和孩子动辄打骂。2010年,原告实在无法忍受,带着3岁的女儿回到娘家。此后,被告从未联系过原告,也未关心过孩子,双方分居长达6年。这起案件属于离婚纠纷,原告作为起诉方,希望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办案存在诸多难点。首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缺乏直接证据,双方虽分居多年,但没有书面的分居协议等有力证明。其次,被告在庭审中坚决拒绝离婚,认为夫妻感情仍在,增加了离婚诉求实现的难度。再者,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也存在不确定性,尽管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但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该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接手案件后,律师积极收集证据,从双方相识结婚的过程、婚后的相处情况、分居的时间等方面入手,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律师还收集了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被告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在庭审中,律师详细阐述了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和依据,强调孩子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其成长。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不能有效沟通,分居时间较长,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且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与原告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另一起案件中,王XX与李XX于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姻期间,李XX因性格暴躁、酗酒,多次因家庭琐事对王XX实施殴打、辱骂。2025年3月,王XX报警,公安机关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李XX未有实质改变。2026年1月,王XX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自己直接抚养、李XX支付抚养费和离婚损害赔偿金。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李XX的行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以及王XX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
办案难点在于认定家庭暴力的程度和证据的收集。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家庭内部,证据容易灭失,且难以证明行为的持续性和严重性。该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有丰富的婚姻家事案件处理经验。律师引导王XX收集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家庭暴力告诫书》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中,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阐述了李XX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王XX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获得离婚损害赔偿。最终,法院支持了王XX的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李XX支付抚养费和离婚损害赔偿金。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离婚纠纷案件中,该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证据重构方面,律师从散落的证据材料中,如双方的相处情况、分居时间、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拼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地证明了夫妻感情破裂和家庭暴力的事实。在时机把握上,律师在合适的时间点收集和提交证据,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关联性。在法律适用上,律师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其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运用得到了法院的采纳。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案件,法院越来越注重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实质审查。对于家庭暴力行为,法院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将其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并且在子女抚养权归属和损害赔偿方面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同时,对于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法院会将其作为判决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以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在离婚纠纷中,面对对方拒绝离婚、证据收集困难等问题,该律师通过全面收集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成功帮助当事人实现了离婚诉求和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律师在证据重构、时机把握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专业操作,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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