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是一家颇具规模的建筑工程企业。20XX年,XX公司与XX公司就某酒店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签订了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XX公司按照约定积极组织施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合作还算顺利,工程也在预期时间内完成。在完工后的最初一段时间里,XX公司认为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XX公司预期的那样发展。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增量工程款支付、质保金返还以及发包人C公司的连带责任问题产生了严重争议。XX公司认为XX公司拖欠工程款142252元、增量工程款149315.1元,并且C公司作为项目发包人,应该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多次沟通无果后,XX公司无奈之下将XX公司和C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仅支持了XX公司工程款62302元及对应利息,驳回了其余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XX公司陷入了困境,不仅大部分应得的工程款没有得到支持,而且企业的资金周转也受到了严重影响。XX公司的负责人心急如焚,他们不理解为什么自己明明按照合同完成了工程,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
在四处寻求解决办法的过程中,XX公司了解到了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的章世铿律师。章世铿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专精于经济案件。作为汕头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章世铿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XX公司在了解到章世铿律师的专业背景和成功案例后,决定委托他提起上诉。
章世铿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他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确定了上诉核心思路,围绕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关键点展开上诉工作。在二审庭审中,章世铿律师就上诉要点充分举证、质证,详细阐述代理意见,针对XX公司的抗辩及提交的证据逐一反驳,同时就C公司的抗辩意见结合合同相对性及法律规定进行回应,全力维护XX公司的合法权益。
然而,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XX公司主张的铝板、补工、时工费用未获XX公司确认,且无签证单等佐证,不予认定;扣款11000元因XX公司一审中无异议,予以确认;增量工程款仅有无单方制作的情况说明,无实际施工及价格约定证据,不予支持;利息起算因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一审从起诉之日起算并无不当;C公司与XX公司无合同关系,案涉分包为合法分包,其连带责任主张无法律依据。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其自行负担。
虽然最终结果未能如XX公司所愿,但这个案件也给广大企业敲响了警钟。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签证单、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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