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辛勤打拼的劳动者张先生。他在某大型央企建筑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了11年,一直担任项目管理岗位。在这11年里,张先生始终认真履职,对待工作兢兢业业,甚至还多次为项目垫付各类费用。平日里,公司和员工之间的相处看似也比较融洽,大家都按照既定的模式工作着,张先生也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平稳地过下去。
然而,从20XX年开始,平静的工作生活被打破了。单位开始长期拖欠张先生的工资、绩效工资以及项目奖金,不仅如此,还拒不退还张先生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也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张先生多次找单位沟通,希望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可每次得到的都是各种推诿和拖延。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张先生无奈之下被迫提出了解除劳动关系。
失去工作的张先生,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无助的羔羊。就在他感到绝望的时候,通过朋友的推荐,他了解到了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的李星星律师。李星星律师从2022年执业至今,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尤其在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张先生抱着一丝希望找到了李星星律师。
李星星律师了解情况后,凭借自己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立刻开始全面梳理张先生11年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她仔细收集了工资流水、绩效文件、转款凭证、报销审批记录、考勤资料以及被迫解除通知等关键材料。之后,李星星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提出了确认劳动关系、追索欠薪、绩效工资、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多项合法诉求。
庭审中,央企单位提出了多项抗辩。他们仅认可小额欠薪,以项目停工为由拒发绩效,主张综合工时制不支付加班费,称年休假已过时效,还称风险抵押金属于投资性质,报销款不属于劳动争议,试图大幅减轻自己的责任。面对央企单位的这些抗辩,李星星律师毫不畏惧。作为荣获襄阳市第五届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的她,凭借出色的辩论能力和扎实的专业知识,逐一进行了针对性抗辩。她指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事实明确,绩效调整未经民主程序,对员工不发生法律效力;单位长期欠薪,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必须全额退还;法定节假日加班事实清楚,应支付3倍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在仲裁时效内,应予支持;经单位平台审批的报销款属于履职必要费用,应当支付。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方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确认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认定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支持张先生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最终判决央企单位支付张先生工资、绩效、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43万余元。
通过这个案例,李星星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工作中要注意保存好各类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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