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女士是一位普通市民。2024年8月底,她在淘宝APP“XXX(阿里拍卖)”平台上,通过“竞买”方式以69010元拍得了一辆宝马7系汽车。当时拍完发现拍错想悔拍,可被告知要扣除保证金,冯女士因不懂内情,在被告引导下于9月支付了全部款项73840元。之后,冯女士决定委托被告再次拍卖该车,被告于9月对车辆拍照后挂在平台,最终以68010元卖出,竞拍人也完成了付款交割。被告承诺7-15个工作日付款给冯女士,可经她多次催促,被告仅支付了35000元,余款33010元一直未付。
被告声称与冯女士不存在委托合同关系,认为合同相对人是案外人孟X,孟X借用其资质和账户在平台从事车辆拍卖,款项扣除服务费后已汇入孟X指定账户,还要求追加孟X为被告承担责任。这让冯女士陷入了困惑和焦虑,她不明白自己明明是和被告沟通,为何被告却不承认。面对被告的推诿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冯女士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担心这笔尾款会打水漂。
走投无路的冯女士四处打听,了解到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杨福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也是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杨福律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指出关键在于合同相对人的认定。他的专业分析让冯女士看到了希望,当场决定委托杨福律师代理此案。
杨福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严谨的调查和分析。他仔细梳理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交易流程,发现案涉车辆是通过被告的账户挂拍并拍卖成功,款项也汇入被告银行账户。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杨福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运用表见代理理论,成功论证冯女士有理由相信孟X的行为系代表被告的职务行为。对于被告主张的“隐名代理”抗辩,杨福律师指出,即使存在隐名代理关系,冯女士作为委托人也有权选择向显名受托人主张权利。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杨福律师的代理意见,将案由变更为委托合同纠纷,判决被告支付冯女士拍卖尾款33010元,并支付自2024年XX月XX日起至款项清偿日止、按年利率3.35%计算的逾期利息。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建议。在进行委托事务时,一定要明确合同相对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遇到类似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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