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李兴隆在一家公司担任法务工作已有数年。他每天的工作是审核合同、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然而,他内心一直渴望能有更多机会独立处理复杂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于是,他毅然辞去公司法务的工作,加入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开启了律师执业之路。
这次职业转折让李兴隆形成了严谨、细致、以事实和法律为导向的执业理念。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全力以赴,客观分析案件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2022年,李兴隆接手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年1月,房屋出售方(本案被告)与房屋买受方(本案原告)经中介居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转让预约合同,约定被告将名下房屋以488000元出售给原告。原告依约支付468000元购房款,被告当日交付房屋,原告随即入住并实际占有使用,还缴纳水电、物业费用,成为小区业委会成员。
到了11月,案涉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书附记载明土地存在查封、仅登记房屋面积,该证书由原告领取并持有。之后,原告以“房屋所在土地被多家法院查封、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诉至法院,提出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468000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120000元、赔偿中介费7320元等多项诉求。
李兴隆接到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他精准梳理合同履行事实,紧扣民法典解除权规则,发现原告早已知晓土地查封情况,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其解除权已消灭。为了进一步证实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他亲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官方文件,证明案涉小区属当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已明确可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合同目的能够实现。同时,他完整举证被告已交房、原告实际占有使用房屋,有力抗辩违约指控。
在庭审中,李兴隆围绕合同履行、违约认定、费用承担三大焦点层层抗辩,全面覆盖原告诉求。最终,法院全盘采纳了他的抗辩意见,驳回原告解约、退款、索赔等全部诉求,为委托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
事后,委托人对李兴隆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称没想到律师能如此细致地分析案件,找到关键证据,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兴隆凭借这次案件,再次展现了他严谨、专业的执业理念,也让更多人看到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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