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林树昌正式开启律师职业生涯。在此后的日子里,他发现债权债务领域存在诸多复杂问题,许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亟待维护。于是,他逐渐将执业方向聚焦于债权债务、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并形成了全心全意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有一次,本地一家建材供货企业遭遇难题。2021年1月,该企业经人介绍为被告方供应水电器材,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仅通过微信沟通订货、送货事宜。供货期间,企业按要求交付多批货物,部分送货单加盖第一家公司公章、部分由其监事签字确认,交易全程由第二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第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接,货款亦由三家公司交叉代付。截至2024年8月,被告方仅支付8.6万元,尚欠货款5.2万余元。企业多次催款,三家公司互相甩锅、否认交易关系,三名股东以“独立法人、出资未到期”为由拒绝担责,形成“公司无资产、股东不担责”的赖账局面。企业无奈之下,委托林树昌代理本案诉讼。
接受委托后,林树昌第一时间研判本案核心难点:交易主体混乱、关联公司人格混同隐蔽、股东零出资且期限未到、六被告集体拒不出庭。为突破困局,他重点开展四项核心工作。一是梳理完整交易证据链,固定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对账记录、交叉付款凭证,还原真实交易流程,夯实债权基础;二是深挖关联关系,调取工商信息,证实三家公司人员交叉、地址混同、财务代付、联系方式统一,构成人格混同;三是论证股东责任,查明三名股东均为全额认缴、未实缴分文,且三家公司均已失信无财产,符合出资加速到期条件;四是精准列全部被告,将三家公司及三名股东一并起诉,全面锁定责任主体。
庭审过程中,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全部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林树昌围绕交易真实性、人格混同认定、股东出资责任、债务连带清偿四大核心焦点,清晰陈述事实、完整出示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有力驳斥被告“无关交易、独立法人”的抗辩逻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林树昌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三家关联公司共同偿还货款及利息,三名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全部诉讼费用由六被告承担。事后,企业负责人表示,没想到林律师能如此专业地处理案件,成功为企业追回欠款,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林树昌在债权债务领域的执业理念,通过这起案件得到了充分体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