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赡养纠纷往往情、理、法交织,处理不当极易伤害亲情。在一起发生于北京的赡养费纠纷案件中,张XX与妹妹签订《赡养协议书》,约定由张XX主责赡养母亲徐XX。随后,妹妹将母亲的银行卡等证件移交张XX。后因赡养方式发生争议,母亲徐XX起诉要求张XX返还卡内款项及房租共计15万元。一审法院认定张XX构成不当得利,判令其全额返还。张XX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阶段,张XX委托了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代理此案。李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停留在一审的判决逻辑上,而是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精准锁定了原审判决的两大关键漏洞。第一,涉案资金的性质认定错误。卡内款项主要来源于父母二人的退休工资及房屋租金,属于家庭共同赡养资金,而并非母亲徐XX的个人财产。第二,协议履行背景被忽略。张XX支取款项系基于家庭合意的赡养行为,且已实际支出了大量赡养费用。
为了证明这些关键事实,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在二审中提交了三组至关重要的新证据:张XX记录的老人开支账本、相关家庭成员的陈述视频,以及张XX已为赡养老人支出大量费用的凭证。这些证据共同证明了家庭成员长期以来对“管理银行卡即用于赡养开支”形成了稳定共识,且张XX主观上并无占有故意。律师的核心观点是,不应简单以不当得利否定家庭赡养资金管理的合理性,协议已无法继续履行,应结算后返还剩余款项。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最终采纳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双方因赡养问题发生争议,协议已无法继续履行,张XX再行占有款项缺乏依据,应予返还,但应扣除其为赡养徐XX的合理支出。法院酌情确定了13万元的返还数额,撤销了一审判决。通过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努力,张XX的赔偿金额从一审的15万元降至13万元,成功避免了2万元的损失,案件结果既遵循了法律,也兼顾了家庭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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