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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纠纷二审:工程款归属论证逆转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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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89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策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律所: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1610409816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5942898635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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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不当得利纠纷二审中,一份关键的工程款归属逻辑论证扭转了整个案件走向。王策律师在接手此案后,面对一审判决委托人需连带还款17.3万元的不利局面,精准论证工程款归属,指出仅凭挖掘机所有权不足以认定工程款归属,最终成功逆转一审判决,为委托人免除17.3万元连带还款责任。其证据思路集中在厘清工程实际承揽与款项归属关系。
不当得利纠纷二审:工程款归属论证逆转判决

一审判决委托人连带还款17.3万元,二审改判委托人无需承担这笔还款,差距源于对工程款归属的精准论证。接手此案的王策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擅长处理复杂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管理与争议解决等领域案件。

这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上诉人QTT因与被上诉人ZXX、XXX、原审被告XXX产生不当得利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一审法院认定案涉挖掘机属ZXX所有,用于贵州工地施工,工程款173000元汇入QTT账户,QTT、XXX占有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判令二人共同返还。然而,QTT一方最初掌握的证据有限,仅知道案涉工程由自己与XXX实际承揽施工,但缺乏书面承包合同等关键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实际承揽人。

王策律师介入后,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他发现二被上诉人无书面承包合同,无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实际承揽人。同时,QTT与XXX曾系夫妻,2019年离婚,案涉工程款由XXX指示发包方汇入QTT账户,并且QTT、XXX实际施工、管理、支出费用。在庭审中,被上诉人辩称案涉工程款系其挖掘机施工所得,QTT占有构成不当得利,应连带返还。王策律师则回应称,仅凭挖掘机所有权不足以认定工程款归属,QTT、XXX实际施工、管理、支出费用,收取工程款不构成不当得利。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王策律师的观点,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成立,撤销一审判决,原审被告X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上诉人ZXX、XXX施工款173000元及利息,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王策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善于深入调查案件事实,从多个角度分析证据,精准把握法律关系和关键争议点。他通过厘清工程实际承揽与款项归属关系,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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