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的案件中,原告邓某主张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在某工程管理公司工作,2018年2月28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2024年10月,邓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一审、二审均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2025年8月,邓某再次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共计49812.5元。刘伟律师代理被告公司出庭,他敏锐地抓住仲裁时效这一关键。经他仔细梳理,劳动关系于2018年3月1日终止,而原告直到2025年8月才申请仲裁,已远超一年时效。刘伟律师在答辩中明确提出时效抗辩,最终法院认定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为公司避免了近5万元的经济损失。从这起案件可以提炼出一个办案思路,即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仔细审查仲裁时效,往往能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另一起案件中,申请人刘某通过某招聘软件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UI设计岗位。公司却以刘某属于“第三方合作团队”为由,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欠薪、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刘伟律师代理刘某出庭,他通过某招聘软件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成功证明了事实劳动关系,打破了公司“借壳用工”的抗辩。最终,刘某获得了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加班费共计11471.26元。这一案件体现了在复杂用工模式下,收集和运用多方面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性。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刘伟律师通常会先仔细审查案件的各个环节,包括劳动关系的确认、仲裁时效、证据的收集等。对于劳动者案件,他会站在劳动者的角度,精准捕捉核心诉求与案件痛点,为其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对于企业案件,他也会依据法律规定,为企业提供合理的抗辩策略。总之,他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劳动纠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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