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刘先生因被告戴先生拖欠借款拒不归还,委托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的蔡金辉律师代理诉讼维权。20XX年X月X日,戴先生因资金周转向刘先生借款XXX元,出具借条并约定还款期限,刘先生当日通过微信足额交付借款。借款到期后,戴先生未按约还款,仅于20XX年X月X日微信转账XX元。后经多次催要无果,刘先生诉至法院。庭审中,戴先生辩称已支付高额利息、好处费并要求抵扣,企图减少还款责任。蔡金辉律师迅速整理借条、微信转账记录、催款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借款XXX元的事实,将这些证据整齐地摆放在桌上,向法庭展示。法官认真查看证据,不时点头记录。
法庭辩论阶段
蔡金辉律师针对被告主张已支付现金XX元及转账XX元好处费的说法,进行有力驳斥。他指出被告无证据证明这些款项交付给了刘先生,且原告不予认可,依法不应采信。蔡金辉律师言辞清晰,逻辑严谨,每一句话都切中要害。被告律师试图反驳,但在蔡金辉律师的有力论据面前,显得有些无力。法官专注地倾听双方观点,不时查看相关证据。
诉求调整环节
蔡金辉律师尊重委托人意愿,将被告已支付的XXX元抵扣本金,主动将诉请本金变更为XXX元。他向法庭说明这样做合法合理、诚信诉讼,既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也符合法律规定。法官认可了蔡金辉律师的做法,认为其诉讼请求合理。
法律意见陈述环节
蔡金辉律师在庭审中完整陈述借贷关系、违约事实,明确利息计算依据与诉讼费用承担主张。他条理清晰地阐述每一个要点,依据充分,让法庭能够全面了解案件情况。被告律师在蔡金辉律师的陈述下,没有更多的反驳理由。法官认真记录蔡金辉律师的意见,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判断。
判决环节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蔡金辉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终审判决。被告戴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先生借款本金XXX元;被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XXX元、保全费XX元,合计XX元全部由被告戴先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蔡金辉律师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是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百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同时,他还是盐城市“女童保护”公益组织志愿者、讲师,盐城市“法润亭苗”守护未成年法治公益讲师,盐城市亭湖区妇联特聘普法讲师,荣获2024年度“优秀公益律师”称号。此次案件的胜诉,再次证明了他在民间借贷领域的专业实力,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