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工伤领域,入职首日便遭遇工伤的情况并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处理起来往往复杂棘手。本案中,申请人邓某某于2024年10月22日入职东阳XX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担任木工,然而就在入职当天,他的左手手指遭受严重开放性损伤,后经法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并于2025年8月21日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邓某某委托陈建平律师团队处理此案。
毕业于南京大学的陈建平律师,自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在劳动工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面对这起具有特殊性的案件时,陈建平律师敏锐地捕捉到案件的关键要点,即入职当日受伤、伤情较重以及涉及分包关系。
在仲裁过程中,陈建平律师的团队成员胡静律师到庭,陈建平律师提供特别授权支持。他们全面分析了案件的特殊性,并基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详细的医疗诊断及费用凭证等证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就申请人依法应获得的各项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方进行了系统、有力的阐述。
有着丰富工伤案件处理经验的陈建平律师深知,在工伤赔偿案件中,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他的团队积极斡旋,就赔偿总额、支付期限以及商业保险理赔的配合等核心问题与被申请人方进行了多轮协商。陈建平律师以及团队深耕于劳动工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对于此类案件的调解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经验。
为确保大额款项能够按时支付,陈建平律师推动在调解协议中设定了明确的违约金条款。若被申请人逾期或不足额支付,需加付1万元违约金,并可就未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也明确了申请人配合办理商业保险理赔的义务及相应补偿。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建平律师,始终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本案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申请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最终,双方在仲裁庭的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解决了申请人的赔偿问题,也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陈建平律师在劳动工伤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专业的律师团队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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