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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刑事案件成功辩护,当事人获缓刑或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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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7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烜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161072607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622491095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张烜墚律师简介 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 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 天津市红桥区律工委主任 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 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法律系客座教授 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 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曾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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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控强奸罪、寻衅滋事罪的当事人面临实刑,认罪认罚敲诈勒索案一审已判有罪,经张烜墚律师团队辩护,前两者获缓刑,后者二审改判无罪,彰显专业辩护力量。
三起刑事案件成功辩护,当事人获缓刑或改判无罪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关乎着当事人的自由与未来。下面这三起刑事案件,在张烜墚律师团队的努力下,都迎来了令人欣慰的结果。

涉嫌强奸罪案:批捕后争取缓刑

当事人汤X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批准逮捕。强奸罪是严重暴力犯罪,基本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汤X面临着被判处实刑的严重后果。张烜墚律师团队在汤X被批捕后介入,这时候争取缓刑难度极大。不过,张烜墚早年间曾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办理过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这让他对这类案件有着敏锐的判断。他迅速制定了以“认罪认罚、争取谅解”为核心的辩护策略。

律师在介入后第一时间多次会见汤X,不仅核实了案件的基本事实,更全面了解了汤X的个人情况、家庭状况以及是否有自首赔偿从轻处罚的情节,为后续辩护方案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在强奸这类严重暴力犯罪中,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争取从宽处理的最关键因素。凭借多年在刑事领域的深耕和丰富的沟通经验,律师积极联系并代表汤X与被害人进行沟通,通过真诚的道歉和协商,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并成功取得了被害人出具的《刑事谅解书》。

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团队将“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以及“家庭困难”等所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进行系统梳理,形成详尽的书面辩护意见。张烜墚作为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深知与司法机关沟通的重要性,他带领团队多次与检察院承办人进行有效沟通,力促检察机关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判处汤X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使汤X免于入狱服刑。

寻衅滋事罪案:精准定性获缓刑

被告人霍X与段X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二人曾与被害人刘X1发生争执,后携带菜刀、甩棍等作案工具前往按摩店,殴打刘X1,还砍伤了路过的刘X2,并砸碎店门玻璃,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梳理。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罪名的定性,霍X、段X持械伤人,看似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但故意伤害罪通常针对特定对象,而本案中二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对象不确定性和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性。张烜墚凭借其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将案件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而非量刑更重的故意伤害罪,为后续争取缓刑奠定了关键基础。

律师积极与被告人沟通,并指导其配合司法机关,全面挖掘并固定所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引导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法庭上自愿认罪,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主动联系被害人,推动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两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成功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书;向法庭强调二被告人均系初犯、偶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主观恶性不深,再犯可能性小。在共同犯罪中,律师详细分析了二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和作用,提出了对二人进行差异化量刑的合理建议,使辩护意见更具说服力和可行性。最终,法院认定霍X、段X犯寻衅滋事罪,但考虑到多项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判处二人缓刑,避免了牢狱之灾。

敲诈勒索案:二审改判无罪

被告人李X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均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一审法院判决李X构成敲诈勒索罪,单处罚金。张烜墚律师在一审判决后介入,此时多数律师认为翻案无望。但张烜墚有着丰富的二审辩护经验,他代理的二审案件,绝大多数都收到了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结果。他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判断出本案实质上应为无罪案件,首先坚定了当事人上诉的决心。

上诉期最后一天,张烜墚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他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并指出了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并提交了补充证据,帮助二审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

张烜墚反复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不仅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利用一切机会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他构建的核心辩护逻辑围绕两点展开:主观上李X无非法占有目的,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应被评价为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在二审庭审中,张烜墚据理力争,坚决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指出案件事实已查清,发回重审只会拖延正义。辩护过程情理法交融,深深打动了庭审人员。最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改判被告人李X无罪。

这三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张烜墚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担当。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敢于较真碰硬的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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