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世界的残酷,往往藏在纸面繁华背后的条款缝隙里。而刑事司法领域,有时也会被表象所蒙蔽,让无辜者陷入困境。在认罪认罚制度日益普及的当下,一旦签署具结书,很多人都认为案件几成定局。然而,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烜墚却打破了这种常规认知。
不久前,一起认罪认罚的敲诈勒索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及一审阶段均认罪认罚,一审法院也作出有罪判决。但这其中是否存在隐情?面对这样的复杂局面,需要的不止是法条,更是博弈的艺术,这正是张烜墚深耕多年的领域。
张烜墚自2015年开始执业,此前曾担任检察官5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转岗律师后,他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尤其对处理各类“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着独到的见解。他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150余件无罪案例,其中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
在这起敲诈勒索案中,张烜墚律师在一审判决后介入。他凭借在中国政法大学积累的法理功底,没有被认罪认罚的表象所迷惑。接案后,他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地判断出本案实质上应为无罪案件。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他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这一策略的选择,充分体现了他的专业智慧。
基于执业多年间处理过上百起类似案件的肌肉记忆,他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并指出了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并提交了补充证据,帮助二审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他还反复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不仅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利用一切机会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
张烜墚构建的核心辩护逻辑更是令人信服。他指出,被告人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一是基于对方承诺的20万元,构成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基于对方偷拍隐私视频的违法行为,被告人有权主张侵权赔偿。其索要金额远低于承诺数额,目的在于补偿和维权,而非非法占有。客观上,被告人的威胁言辞是在自身权益受损且求助无门的情况下,为防止进一步侵害而采取的震慑手段,属于方法不当的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应被评价为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
在二审庭审中,张烜墚据理力争,坚决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指出案件事实已查清,发回重审只会拖延正义。辩护过程情理法交融,深深打动了庭审人员。最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人无罪。
这起案件的成功改判,不仅彰显了张烜墚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坚守正义的职业担当,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它警示司法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不能忽视实体审查,强调了对“自力救济”行为边界的合理界定。张烜墚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刑事辩护的价值,他就像司法迷雾中的灯塔,为无辜者照亮了正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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