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织的困局
在商业的江湖中,合同纠纷如同暗礁,随时可能让企业的航船触礁沉没。2019年7月21日,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安徽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签订了《图书经销协议》,原本以为这是一场互利共赢的合作,然而,风云突变。合作期间,上诉人公司原采购人员贾X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职务侵占犯罪行为,该刑事案件虽已作出生效判决,但后续双方就正常图书供货的货款结算产生了争议。
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核对对账明细,确认上诉人尚欠货款未结清,多次沟通催收无果后,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一审法院依法判令上诉人支付剩余货款,但上诉人不服一审生效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本案应与另案合并审理,且案涉货款应当抵扣其员工职务侵占造成的损失,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一场艰难的法律之战就此拉开帷幕。
抽丝剥茧的破局
面对上诉人的上诉,一个关键人物登场了——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陈兵兵。他接受委托后,全程代理二审诉讼。这是一场充满挑战的战斗,最大的争议难点在于刑民法律关系的区分界定。陈兵兵通过梳理全部案件材料、比对刑事判决书及关联民事案件卷宗,明确区分了“员工个人犯罪行为”与“企业之间合法买卖合同履约行为”两个独立法律关系。他精准举证证明本案供货书目、货款金额与涉刑款项无任何关联,且对方主张抵扣的款项已在另案完整处理完毕,不存在损失未弥补的情形。
同时,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合并审理、共同侵权、重复受偿等全部上诉理由,陈兵兵逐一从合同相对性、刑民分离审理原则、证据效力、司法裁判规则等维度进行充分抗辩,彻底推翻对方的上诉逻辑。在这场法律的博弈中,陈兵兵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坚定的信念。
荣誉背后的实力
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兵兵的答辩观点,明确企业员工个人职务犯罪的法律后果不及于善意合作第三方,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员工管理过错风险,不得转嫁给合同相对方。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上诉人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249004.9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35元由上诉人自行承担,当事人的核心货款债权全部得到司法支持。
这场胜利并非偶然,陈兵兵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的从军经历。这段经历锤炼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培养了他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他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不辍。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并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他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最终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
陈兵兵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他就像一位无畏的战士,在法律的战场上披荆斩棘,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捍卫着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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