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案件的舞台上,总是有着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这里有两起不同类型的案件,一起是未成年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另一起是委托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而项登霖律师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在这两起案件中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呵护未来
2023年3月,一名未成年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台州市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项登霖律师担任其辩护人。项登霖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面对这样的未成年人案件,他凭借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第一时间介入。他深知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也明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特殊的规定。
项登霖律师先是全面查阅卷宗材料,详细了解案件起因、经过、参与程度等关键事实。他多次与被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沟通,核实案件细节,掌握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及悔罪态度。凭借着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知识,他敏锐地发现案件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他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重点强调被不起诉人系未成年人这一核心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悔罪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他向检察机关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的辩护意见。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时,项登霖律师详细阐述辩护观点,提交相关法律依据及能证明被不起诉人悔罪态度的材料。他在刑事辩护中善于挖掘事实真相的能力在此体现得淋漓尽致,成功推动检察机关在2024年4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考验期内,他持续跟进,提醒并协助被不起诉人遵守法律法规及考察机关的监督管理规定,配合完成矫治教育。最终,考验期届满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该不起诉记录予以封存。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争取缓刑
委托人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委托人与其他七名被告人合伙成立工作室,通过制作虚假中奖彩票视频在网络平台发布,吸引粉丝为赌博网站引流,非法结算资金达1000余万元,委托人在团伙中占股10%,主要负责协助管理引流工作。案件移送法院后,委托人委托项登霖律师担任辩护人。
项登霖律师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有着扎实的专业功底。他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查阅卷宗材料,详细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角色分工。他多次会见委托人,核实案件关键细节,了解其认罪态度及是否存在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结合刑法相关规定及司法解释,明确案件辩护核心方向。
项登霖律师提出核心辩护意见,一是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负责协助管理引流工作,相较于全面负责的主犯,作用较小;二是委托人具有立功表现,成功规劝同案人员自首,为案件侦破提供帮助;三是委托人如实供述涉案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四是委托人已主动缴纳违法所得,积极消除犯罪造成的不良影响。庭审中,他围绕辩护要点充分发表意见,通过举证质证,清晰呈现委托人在团伙中的次要角色,与主犯的作用形成明确区分。他详细阐述立功、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的具体依据,结合案件社会危害性及委托人的主观恶性,论证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合理性。
最终,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项登霖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认定委托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同时认可其具有立功、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作出判决,委托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其缴纳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项登霖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他凭借着丰富的实务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对法律的深刻理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利益。无论是未成年人案件中对未来的呵护,还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中为委托人争取缓刑,都体现了他“事必细办、事必上心,事必深究”的执业理念,是当事人刑事维权的专业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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