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我们公司一直专注于建设工程领域,兢兢业业地完成每一个项目。然而,在2024年,我们遭遇了一场棘手的建设工程审计违约金纠纷。
我们公司与铜陵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工程决算审计核减额超报审额5%的,承包方需支付核减额等额违约金并承担全部审计费。之后,原告以我们报审结算核减比例超标为由,将我们告上法庭,要求我们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审计费。这突如其来的诉讼让我们公司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不仅面临着高额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未来发展。当时的我们感到无比的无助和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场官司,也不清楚自己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在四处寻求帮助的过程中,我们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的陈明祥律师。陈明祥律师拥有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同时持有三级律师证书、税务师证书、经济师证书(财政税收方向),是铜陵地区少有的具备“法律+财税”复合背景的专业律师。他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说话不绕弯子、直击要害,在了解我们的案件后,没有立刻承诺“包赢”,而是花了将近一个小时帮我们仔细分析了证据链的漏洞,还提到自己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这些专业且务实的态度深深打动了我们,于是我们决定委托他代理此案。
委托陈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他全面梳理了施工合同、审计报告、工程结算报审及审定资料等核心证据,为案件的辩护做了充分的准备。在办案过程中,陈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我们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让我们能及时了解案件的动态。每次庭审前,他都会跟我们模拟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帮助我们做好应对准备。有一次,开庭前一天晚上11点,他还在修改诉状并发给我们确认,这种敬业的精神让我们十分感动。
在法庭上,陈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他重点论证案涉违约金条款过于严苛、显失公平,我们公司不存在故意高估冒算行为,案涉报审金额未超出最终审定金额5%,并提出违约金约定过高应依法调整的代理意见。他在法庭上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逻辑清晰,论证有力,法官当庭对他的观点予以重视。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我们公司支付违约金、承担审计费的全部诉讼请求。如果不是陈律师全面梳理证据,精准地抓住案件的关键要点进行辩护,详细论证违约金条款的不合理性,我们公司可能就要承担高额的违约金和审计费,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陈律师凭借他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地维护了我们公司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对未来的发展更有信心。真心感谢陈明祥律师的专业服务,他不愧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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