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羽绒科技公司的负责人,我们公司在扬州从事羽绒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多年。在2024年初,公司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们与一家羽绒制品公司有长期的羽绒购销合作,双方签订了多份《购销合同》,我们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对方也支付了部分货款。然而,剩下的九十余万元货款却一直拖着不给。
对方的厂长负责与我们对接业务,之前合作一直还算顺利。但当我们催要欠款时,对方突然称本案涉嫌员工伪造公章刑事犯罪,要求驳回我们的起诉,还说未实际收到货物,对欠款金额也不予认可。这让我们公司陷入了困境,不仅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而且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时我感到十分无助和愤怒,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解决这个问题。
在朋友的介绍下,我找到了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黄蓉律师。黄蓉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代理。她所在的律所是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她还是律所管委会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部主任等,在业内有很高的知名度。
黄蓉律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没有像一些律师那样立刻承诺“包赢”,而是花了很长时间帮我仔细分析了整个案件。她提到自己处理过很多类似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让我心里稍微踏实了一些。她还主动告诉我一些证据收集的方法,让我知道哪些证据对我们的案件至关重要。
委托黄蓉律师后,她立刻行动起来。她连夜帮我们整理了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出库码单、增值税发票、微信对账记录、对方付款记录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办案过程中,她每周都会主动向我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微信回复也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她都会跟我模拟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让我做好充分的准备。
有一次,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她还在修改诉状发给我确认,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十分感动。而且,她还主动告诉我哪些证据我们自己去调取会更省钱,而不是一律代劳收费。
在法庭上,黄蓉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她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举证证明员工伪造公章与本案买卖合同纠纷非同一法律关系,成功说服法院继续审理本案。她还通过收集的证据,证明了对方厂长与我们的业务接洽行为系职务行为,对方应承担付款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我们九十余万元货款及自起诉之日起计算的利息。
如果不是黄蓉律师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们可能很难在这场官司中胜诉。她专业的分析和细致的证据收集,为我们赢得了这场官司。她的努力让我们公司挽回了损失,也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十分感谢黄蓉律师,也推荐有类似法律问题的朋友找她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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