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贡先生心急如焚地找到张琪律师时,张律师就意识到这起案件困难重重。贡先生经营的装饰工程经营部承接了某装饰工程公司的三个火锅店装修工程,完工交付后,公司却只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93500元一直拖欠不给。而且手里的证据看似不少,但关键的证据却比较单薄,更糟糕的是,在法院传票传唤后,两被告都未到庭,这让案件的走向变得扑朔迷离。
张琪律师,执业于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执业至今,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双证合伙人律师。面对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张律师冷静地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他发现案件存在几个关键难点:其一,虽然有施工合同,但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对于款项支付的约定不够明确,这给确定欠款金额和支付时间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其二,微信聊天记录虽然能证明工程的一些情况,但要作为完整的证据链还存在瑕疵;其三,两被告未到庭,无法进行当面质证和辩论,这无疑增加了胜诉的难度。
不过,张琪律师并没有被这些困难吓倒。正是因为他拥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丰富的办案技巧,才能想到有效的破局思路。张律师首先对现有的证据进行了全面的重组和梳理。他仔细研究施工合同,将其中与款项支付相关的条款进行了详细分析,结合工程实际完工交付的情况,确定了合理的欠款金额和利息计算方式。对于微信聊天记录,他筛选出了与工程进度、款项沟通等关键信息,形成了一份清晰的证据材料。
同时,张琪律师所在的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团队协作机制。在办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团队成员共同探讨,从不同的角度为案件提供思路和建议。而且,张律师在债务执行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曾成功办理过大量类似案件,这些胜诉案例库为他处理这起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在法庭上,张琪律师凭借着充分的准备和专业的辩论,向法官清晰地阐述了案件的事实和原告的诉求。他指出,案涉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并将工程交付使用,被告理应支付剩余的装修款及利息。对于薛XX,由于公司是其独资设立,且他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所以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观点,依法作出判决。某装饰工程公司需在十日内给付原告装修款93500元及利息,薛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089元也由两被告负担。当贡先生得知这个结果时,对张琪律师竖起了大拇指。张琪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成功为客户维护了合法权益,再次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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