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引出争议
在某起债权转让争议法律事务中,赵治国律师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委托人。案外人原债权人与被告公司签订某合同,将器材出租给被告公司,经核算被告公司应付租金。之后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原告,被告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后,尚欠70,471.5元未付。被告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为其唯一股东,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委托赵治国律师提起诉讼。
严谨审查明确诉求
赵治国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首先审查债权转让的有效性。他仔细核实原债权人与原告之间签订的情况说明,确认转让意思表示真实、债权内容明确。虽然法律请求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但律师在起诉后通过法院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实质上完成了通知义务,确保原告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同时,依据某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以及双方签署的某器材启用单和某器材停用单,分段计算出实际租赁天数及对应租金总额,扣除已付款项后,得出欠付租金67,675元,为后续诉讼明确了核心诉求。
主张责任增加保障
在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赵治国律师调取被告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发现被告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B未到庭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主张B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极大增强了债权受偿的保障。两被告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律师协助法庭完成了缺席审理的相关程序,确保裁定的效力不受程序瑕疵影响。对于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法院酌情调整为从被告最后一次付款的次日起按LPR计算,律师尊重法院裁量权,未就此提出异议,确保客户获得确定的利息支持。
传递理念赢得胜诉
在整个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中,赵治国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事,忠人之托”的执业理念。在调解协议附注栏,律师手写了“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对法律事务处理的一种态度,更是其执业理念的体现。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债权转让合法有效,被告公司欠付租金67,675元,被告B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裁定被告公司给付原告租赁费及利息,被告B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事务结束后,赵治国律师在记录本上留下备注:“用专业和负责,为委托人解决实际问题”,再次强调了他始终将委托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委托人赢得了这场诉讼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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