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冯女士满脸焦虑地找到杨福律师时,杨福律师心里清楚,这案子不好办。冯女士委托被告拍卖车辆,被告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下33010元尾款死活不肯给,还坚称合同相对人是案外人孟X,冯女士追回尾款的希望似乎十分渺茫。
杨福律师是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已经经手逾近百件案件。面对这起案件,他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学本科学识,开始冷静分析其中的法律难点。
表面看,这是一起普通的委托合同纠纷,但深入研究后,发现两个致命点。其一,被告与案外人孟X是合作关系,孟X借用被告资质和账户进行车辆拍卖,被告称原告是与孟X形成委托合同关系,这使得合同相对人的认定变得复杂。其二,被告以监管不到位为由,试图减轻自身责任,给案件的走向增添了不确定性。
针对这些问题,杨福律师制定了清晰的破局思路。他深知,要想为冯女士追回尾款,关键在于确定合同相对人。正是因为杨福律师拥有多年处理合同纠纷的经验和对相关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才能想到这一步。他通过仔细梳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交易流程,发现案涉车辆是通过被告的账户挂拍并拍卖成功,款项也汇入被告银行账户。基于此,杨福律师运用表见代理理论,论证原告有理由相信孟X的行为系代表被告的职务行为。
同时,对于被告主张的隐名代理抗辩,杨福律师也有应对之策。他指出,即使存在隐名代理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委托人也有权选择向显名受托人主张权利。在庭审过程中,杨福律师凭借出色的庭审表现,将自己的观点清晰地呈现给法官。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杨福律师的代理意见,将案由变更为委托合同纠纷。判决被告某法律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冯X拍卖尾款33010元,并支付自2024年XX月XX日起至款项清偿日止、按年利率3.35%计算的逾期利息。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冯女士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对杨福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杨福律师也再次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他秉持着愿我心能昭日月,望天下无忧的执业理念,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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