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西宁市某法庭内,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正在开庭审理。原告青海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明艳坐在原告席上,而被告西宁XX(普通合伙)、青海XX公司、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这起案件中,原告公司与被告专科医院长期合作,提供药品批发服务。根据《往来账项询证函》等文件,截至2025年10月20日,被告尚欠货款192,331.54元。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马明艳律师2014年至2018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法学自考结业,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开始执业,现任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擅长合同纠纷案件。
接案后,马明艳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她收集整理了《中标药品购销合同》,证明原被告2024年1月1日签订了购销协议;又准备了商品出库单及发票、往来账项询证函两张、原告公司挂账系统截图,证实自2024年8月6日起至12月3日,发货金额为192331.54元,2024年12月31日对账被告确认欠付金额,以及公司未收款明细表显示的欠款情况;还提供了企业信息查询截图,表明被告公司和唐为被告一合伙人及出资情况,且被告一已被多家法院强制执行并限制高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有效,原告履行供货义务,被告应付款。被告对账后未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货款及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被告公司及唐作为普通合伙人,应对被告专科医院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西宁XX(普通合伙)给付原告货款192331.54元及利息3741.51元,共计196073.05元,还需支付自2025年10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被告青海XX公司、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另一起案件中,湟中区李某被交警部门认定肇事逃逸,马明艳担任李某辩护人。她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成功取消逃逸情节,使李某获得缓刑及保险公司全部赔偿。这种在不同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让马明艳律师在法律领域不断积累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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