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被告面临的索赔常常如同天文数字,很多被告因不了解法律关系和自身责任比例,被迫承担高额赔偿。但并不是所有被告都只能默默承受,张靖爽律师就曾为当事人成功减轻了巨大的赔偿负担。
这起案件(案号(20XX)苏XX民初XX号)是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原告A某、B某、C某因近亲属D某在危房拆除施工中,被倒塌墙体砸伤致死,将E某、F某、G某、H某、J某诉至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合计XXX元,并主张各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事故发生于20XX年X月X日,F某、G某所有的危房在拆除过程中,因挖机作业振动叠加墙体自身隐患发生倒塌,导致施工人员D某重伤后死亡。原告认为F某、G某违法建房、选任无资质人员,应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
接到案件委托的是北京市弘嘉(宿迁)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张靖爽。她于2022年执业至今,虽执业年限不算长,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张靖爽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理论功底扎实,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以“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在宿迁本地司法实践中有着出色的表现。
接受委托后,张靖爽律师迅速行动,紧扣案件核心事实与法律要件,形成了精准的辩护思路。在厘清法律关系方面,她通过大量的证据收集和法律条文研究,论证出F某与E某系承揽合同关系,D某受E某雇佣,这就意味着F某、G某与死者不成立劳务关系,从而无直接用工赔偿责任。在弱化过错程度时,她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指出房屋已履行居委会危房改造审批程序,且案涉《建房协议》明确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自负,说明委托人无明显选任重大过失。在区分因果关系上,她强调墙体倒塌系挖机振动、危房隐患、施工方未设安全围挡、死者自身疏忽等多因一果,委托人仅存在轻微过错。在核减损失金额方面,她对原告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伙食补助、营养期、护理费等不合理项目提出异议,并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案例,协助法院依法核减损失。最后在区分债务性质上,她明确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法院认定比例共同承担,而不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张靖爽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各方按过错比例承担按份责任。原告总合理损失依法核定为XXX元,被告E某承担45%责任,被告H某承担25%责任,被告J某承担15%责任,而被告F某、G某仅承担5%轻微责任,合计赔偿XXX元,法院还驳回了原告要求F某、G某承担连带责任及超额损失的诉讼请求。并且,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XXX元,委托人仅负担XXX元。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法律会根据各方的过错比例来确定责任承担,并非简单地认定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张靖爽律师也提醒,遇到此类纠纷,一定要明确各方的法律关系,准确判断自身过错程度,不能轻易认责。本案中张靖爽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委托人实现了责任大幅减轻,成功将原告主张的“全部连带责任”抗辩为5%轻微按份责任,避免了委托人承担巨额连带赔偿风险。同时精准核减了损失,降低了委托人的赔偿基数,还清晰了法律关系,控制了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不愧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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