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事人遭遇证据缺失、法律关系混乱的纠纷时,往往陷入困境,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而鹿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背景,成为解决这些难题的行家里手。
鹿静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她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在民商事建设工程、婚姻家庭、刑事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运输粮食至原审被告2公司厂区后,在卸货过程中安装自带卸粮斗时受伤。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原告间成立义务帮工法律关系,判令上诉人承担40%赔偿责任,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鹿静律师仔细分析案情,梳理法律关系,指出根据《装卸劳务承包合同》,上诉人负有装卸义务,原告安装卸粮斗的行为超出其职责范围,属无偿提供劳务,且上诉人未明确拒绝,实际受益,符合义务帮工的规定。同时,上诉人作为装卸作业管理方,未对运行中的皮带运输机采取安全措施或制止原告的危险操作,未尽合理管理义务。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义务帮工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在刑事领域,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X犯诈骗罪。鹿静律师从公安机关侦查开始,就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关于被告罪名及减轻处罚的情况。到检察院阶段,她阅卷后向检察机关提出罪名变更的法律意见书。她深入分析案件事实,指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其行为更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部分意见,认定赵X为合同诈骗罪,且赵X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认罪认罚,获得了从轻处罚。
建设工程案件中,再审申请人徐州XX公司因一审、二审法院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且对证据认定不当的问题,委托鹿静律师申请再审。鹿静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一审法院在没有取得XX公司委托手续的情况下确认牛X的答辩意见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仅以XX公司不予认可为由驳回徐州XX公司诉讼请求明显不当。最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鹿静律师始终保持积极沉稳、果敢严谨的办案风格,恪守公平正义、恪尽职守、诚信执业的职业道德准则。她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和高效的实务操作能力,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广泛尊重与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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