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的领域里,纠纷时常发生。有一位原告与被告本是生意伙伴,被告在201X年X月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260000元,出具了书面借条并承诺限期还款,还约定了逾期滞纳金条款。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归还210000元,剩余50000元本金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收无果,案件棘手之处在于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且借条仅模糊约定滞纳金,未明确逾期利息标准,存在利息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同时还存在诉讼时效、还款事实模糊等隐性争议点。
此时,傅增怡律师接手了这起案件。傅增怡律师有着8年执业经验,擅长婚姻恋爱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是河南中辰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还是初级会计师、河南省律师协会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她接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当庭提交完整借条原件,结合当事人陈述,完整还原借贷事实,成功锁定剩余5万元欠款债权。针对借条滞纳金约定不明的瑕疵,她主动适配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将不明确的高额利息主张,依法调整为法定年利率6%的合规逾期利息。她还精准区分本金、逾期利息、律师费的裁判标准,优先保障核心本金及合法利息权益,舍弃无充分证据支撑的律师费诉求。并且利用被告放弃举证、质证权利的庭审规则,完整输出己方证据及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傅增怡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6%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完毕之日,仅无证据的律师费予以驳回,整体案件完胜,合法债权全额落地。傅增怡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在日常工作中,她依旧以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处理着各类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着满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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