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9日,周口市的刘先生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10000元转入万某名下银行卡。经侦查,万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提供多张银行卡及账户协助流转,涉案资金达20余万元,查实犯罪资金9万余元,万某获利4000元。万某面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指控,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当事人和家属陷入困境。
李鉴春律师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会见万某,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接着,李律师动员万某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某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李律师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某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后,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李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某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再次采纳建议,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一判决让万某避免了长期羁押,回归正常生活,也为其家庭减轻了负担。李鉴春律师执业十六年来,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持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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