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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直击保险公司说明义务瑕疵的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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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69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周杨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29人 执业20年
律所:湖北朗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320081049690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97833285
代表案例:63个
律师优势:;经验丰富 专业精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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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周杨辉律师执业18年,专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承办千余案件,在多领域取得佳绩。其撰写法律文书逻辑严密,精准把握争议点,曾通过代理词成功为客户争取权益。
一份直击保险公司说明义务瑕疵的代理词

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文书写作能力,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裁决,他就是周杨辉律师。周杨辉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8年,是湖北朗润律师事务所的核心骨干。他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累计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千余件,涵盖刑事犯罪合同纠纷等多元案由。

在周杨辉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尤为典型。2015年11月1日,原告徐X在被告新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健康无忧C款重大疾病保险”及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2021年5月23日,徐X因“主动脉窦动脉瘤”接受重大手术,出院后申请理赔却遭拒,理由是该疾病属于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中的“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徐X遂委托周杨辉律师提起诉讼。

周杨辉律师撰写的代理词成为了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通常的代理词可能只是简单罗列事实和法律依据,但周杨辉律师的代理词却逻辑严密,直击案件核心。在这份代理词中,他精准抓住了保险公司“说明义务”的履行瑕疵。虽然保险合同对免责条款有加粗提示,但对“先天性畸形”这一专业术语的具体定义、认定标准仅以普通字体放在“释X”部分,未作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更未向投保人交付ICD10文本或逐项说明。周杨辉律师在代理词中详细阐述了这一点,指出该“释X”对原告不产生效力,从根本上瓦解了保险公司的拒赔基础。

同时,面对出院病历中载有先天性疾病ICD10编码的不利情况,周杨辉律师指导客户联系主治医生获取《病情证明》,并用2017年正常的心脏彩超报告形成证据链,有力证明了疾病系后天形成。他将这些证据和观点在代理词中进行了清晰的呈现,成功扭转了举证劣势。

此外,周杨辉律师充分运用举证责任规则。在诉讼中,保险公司申请司法鉴定但未能证明疾病属于先天性疾病,周杨辉律师在代理词中主张保险公司未能完成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这一观点被法院采纳。

最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未能就“先天性畸形”这一免责情形的具体范围向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中的“释X”部分对原告不产生效力;原告所患疾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且无证据证明属于免责情形。据此判决新x人寿向原告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80000元及医疗保险金10000元,合计9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周杨辉律师通过这份逻辑严密的代理词,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独特的文书写作技巧,成功为客户争取到了全额保险金,也展现了他在法律文书写作方面的深厚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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