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外,原告刘某某长舒了一口气。这场因“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以他胜诉告终,他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而这背后,离不开代理律师彭燕的努力。
彭燕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200余件。她的这份专业与执着,或许与她贵州大学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有关,系统的法学训练让她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她现任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还担任黔东南州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成员等职务,这些身份也促使她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豪是大学同学。被告多次请求原告以自身名义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后转给自己使用,后续却拒绝继续还款。原告不得不自行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随后诉至法院。
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彭燕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迅速抓住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首先是合同效力争议,原告通过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情形,进而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彭燕深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关键所在。她仔细研究法条,结合案件事实,判断此行为完全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构成要件。她这种精准的判断,得益于她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以及多年执业积累的经验。
其次是欠款金额争议和利息损失争议。彭燕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清晰地分析出被告应返还剩余本金,并且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利息属于“实际损失”,被告应予以赔偿。在庭审中,她逻辑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权益。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判决,被告需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65854.4元。彭燕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不仅为原告挽回了损失,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
彭燕还处理过刘XX诉林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当时身在湖南的林XX通过律图找到彭燕进行法律咨询,彭燕迅速为其确定了基本法律方案。她指出案子过了诉讼时效、遗漏被告或第三人、借贷关系证据不充分等问题。在与委托人确立委托合同关系后,律所指派律师前往余庆县人民法院进行法庭审理,最终原告撤回了起诉。彭燕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的敏锐洞察力和高效的办案能力,让人印象深刻。
这些年,彭燕多次获评“优秀律师”,但她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她坚信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与实践,始终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最具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她将继续在民商事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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