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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颖律师从施工关系细节驳回央企“超付工程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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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93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颖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2年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8201411872705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853737012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陈颖律师具有十余年一线执业经验,累计承办各类案件五百余件,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及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 在刑事案件中,陈颖律师重视取保候审、不起诉、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等关键节点,善于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问题及量刑情节中寻找有效辩护空间。在建设工程及民商事案件中,陈颖律师熟悉工程款追索、实际施工人纠纷、挂靠分包、工程结算、执行异议等常见复杂争议,能够结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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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大型央企起诉劳务公司及实际施工人返还“超付工程款”,陈颖律师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举证和论证,指出实际施工人本质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工程,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驳回央企全部诉讼请求。
陈颖律师从施工关系细节驳回央企“超付工程款”诉求

背后的真实施工关系

在某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案件中,关键细节在于合同形式与实际施工关系的差异。该央企承接工程后,让实际施工人吴XX借用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同时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表面上看,吴XX似乎只是单纯提供劳务,但这背后隐藏着真实施工关系的秘密。

抽丝剥茧发现真相

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审查案件材料。第一步,详细查阅所有合同文本,包括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梳理其中的条款和约定;第二步,深入调查资金流向,发现吴XX负责资金垫付,这表明他并非单纯的劳务提供者;第三步,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现场施工情况,确认吴XX负责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通过这些步骤,陈颖律师确认吴XX虽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但实质上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

准备充分据理力争

基于发现的关键细节,陈颖律师做了充分准备。首先,收集整理能够证明吴XX包工包料施工的证据,如采购发票、付款凭证、施工日志等;其次,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明确在这种施工关系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后,撰写详细的代理意见,清晰阐述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庭审交锋细节制胜

庭审中,陈颖律师提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央企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央企则强调合同形式,认为应按照劳务分包合同来认定。陈颖律师当庭出示证据,详细说明吴XX在材料采购、资金垫付等方面的作用,指出央企拆分合同的方式不能改变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这让央企一方陷入被动,无法有力反驳。

法院采纳意见胜诉告终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该央企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结果得益于陈颖律师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通过揭示真实施工关系,明确了各方的责任,为当事人赢得了胜利。陈颖律师自2014年5月正式执业以来,长期专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法律服务领域,累计承办各类案件五百余件,在再次展现了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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