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比例赔付”条款,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保险纠纷。被上诉人某在旅游中意外摔伤致九级伤残,其通过旅游公司投保了意外险,然而上诉人某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却在理赔时主张按比例赔付。被上诉人委托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敏律师代理此案。
李敏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她仔细研究保险合同,精准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将保险公司主张的伤残比例赔付条款成功定性为“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触发了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强制性规定。接着,李敏律师详细剖析保险公司网络投保流程的缺陷,指出缺少对免责条款的询问及确认页面、保险单未附加条款具体内容、保险单抬头文字提示与演示版本不一致等问题,且保险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义务,成功说服一审法院认定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若干元。
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补充提交了电子保单。在二审中,李敏律师再次展现出专业实力。她从投保人主体资格、保单内容缺失等角度对电子保单进行有力驳斥,使保险公司的证明目的落空。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实现了案件的终局胜诉。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保险纠纷中,法院对保险公司类似的电子保单证据给予了部分采信。而,李敏律师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分析和有力驳斥,使保险公司补充的电子保单未能发挥作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结果。
在这起保险纠纷案件中,李敏律师体现出了精准的法律定性能力和对证据的敏锐洞察力。她能够紧扣法律条文,准确把握案件关键,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有力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这种精准定性和有效举证的操作逻辑,在处理类似保险纠纷案件中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李敏律师作为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担任着江西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督员等多个重要职务。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民商事、经济类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处理保险纠纷等案件。她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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