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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庭审辩护,助力当事人挽回近30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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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77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谭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5202410803232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572392517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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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30万的三起案件,证据梳理和庭审辩论难度大。湖北宜昌谭冬律师参与其中,在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垫资施工债务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协助整理证据、参与庭审,最终助力当事人在两起案件中获法院支持,一起案件原告撤诉。
三次庭审辩护,助力当事人挽回近30万损失

买卖协议,引发了一场法律纠纷。原告张先生与被告李先生于某年5月3日签订该协议,张先生以86800元购得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并支付了全部购车款,李先生也交付了车辆。补充协议约定李先生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可之后他却未履行义务,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及二次销售。张先生遂向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谭冬律师作为原告方律师,与王律师共同接受委托。他们着手协助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跟进诉讼流程。庭审中,谭冬律师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未履行协助义务构成违约,判决解除协议,李先生返还购车款86800元,张先生返还车辆,驳回张先生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双方按比例分担。

几乎同样的细节,在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中也有体现。原告林先生借用某建设工程公司资质承包零星土建工程并全额垫资施工,被告陈先生系该公司当地负责人。林先生多次催促工程款,双方两次签订欠条,第一次约定陈先生协助支付,第二次陈先生明确作为欠款人,确认尚欠工程款209951.89元,并承诺支付利息及律师费等。但陈先生未履行还款义务,林先生诉至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谭冬律师作为林先生的律师,与张律师共同接受特别授权代理。他们参与案件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庭审辅助工作。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先后两次开庭审理,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和质证,还曾尝试调解但未成功。最终法院判决陈先生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10000元,按年利率13.8%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由陈先生负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被告丙因某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二期)的土石方工程产生纠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甲公司主张二被告未足额支付工程款,要求连带支付尚欠工程款及利息。被告方辩称丙系职务行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且原告主张的工程款及利息缺乏依据。

谭冬律师作为二被告特别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他代为答辩,主张二被告系职务行为、不担连带责任,否认工程款及利息诉求;提交证据并质证,参与法庭调查与辩论,提出定额计价、借款抵息等意见。庭审中,法院核实双方信息,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最后要求双方在一周内就结算方式回复法庭。此案虽未判决,但原告最终撤诉

谭冬律师执业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是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他深耕刑事辩护、合同事务、婚姻家事领域,尤其在刑事及民商事纠纷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他还为宜昌某城发公司、宜昌市某县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获得了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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