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拆除作业时,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致多发性骨折。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还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上海浦东新区的于彩霞律师接受C的委托后,开始了细致的工作。
于彩霞律师首先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她深入调查原告的工作过程,收集到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将铲墙改为砸墙,且自身操作不当的证据。关键证据在后续的庭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把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
接着,考虑到C已垫付20,400元且可能需承担赔偿,于彩霞经律师梳理本案后,C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此策略得到实施,最终法院直接确认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C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
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同时,于彩霞律师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且因其垫付款已覆盖该部分,实际无需再行支付。
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双方均不服,诉至某市人民法院。于彩霞律师作为A的代理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谈判技巧,在仲裁裁决的基础上,促使两公司共同支付31万元调解款。双方达成协议,确认A与其中一文化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30日协商一致解除,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通过调解结案,不仅使A快速获得确定的经济赔偿,降低了诉讼不确定性和时间成本,还节省了诉讼成本,案件受理费双方各承担5元。
而在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2025年1月7日,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B委托A代持某无人机运营公司30%的股权(出资额3万元)。5月27日,双方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遂诉至法院。于彩霞律师接受A的委托后,针对被告B辩称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倒签日期),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对于被告提出的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现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协议条件未成就的抗辩,于彩霞律师主张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为A解除了代持风险。
于彩霞律师作为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公司商事、社区治理等多个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在这些案件中,她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严谨的执业态度和温暖的人文关怀,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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