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XX陷入了劳动纠纷的困境。20XX年X月,刘XX入职某水泥公司担任保安,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月工资2500元。然而,20XX年X月,公司以减员增效为由向刘XX发出裁员通知书,不仅未依法履行裁员法定程序,还拖欠其20XX年X-X月工资,也未足额支付在职期间加班费、未依法缴纳社保。
刘XX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仲裁仅支持了拖欠工资及少量经济补偿金。刘XX不服仲裁结果,委托了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诉至法院。贾小燕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包括云南红河建水县,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加班费及赔偿金额如何认定。庭审中,公司辩称裁员程序合法,不认可加班费主张,仅同意按仲裁结果执行。贾小燕律师凭借执业六年来处理近两百件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经验,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有力的举证。她证明公司裁员未向工会/职工说明情况、未向劳动部门报告,且刘XX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属优先留用人员,构成违法解除;同时提交考勤、工资明细等证据佐证加班事实及工资拖欠情况。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贾小燕律师精准把控维权方向,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明确公司裁员的程序违法点,摒弃仲裁的经济补偿主张,依法提出违法解除赔偿金诉求,为当事人争取更高额赔偿。她专业的举证质证能力也在庭审中得到了充分体现,针对性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明细、裁员通知等关键证据,有力反驳公司的抗辩理由,清晰论证加班事实及公司违法解除的法定情形,核心举证被法院全部采信。
最终,法院采信了贾小燕律师的核心意见,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持拖欠工资7500元、部分加班费1710元及违法解除赔偿金62500元,判决公司合计支付刘XX71710元,驳回公司抗辩主张。贾小燕律师凭借对劳动法律规定的熟练掌握,最大化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推动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各项赔偿远超仲裁支持金额。
贾小燕律师不仅在专业上表现出色,还高效推进了诉讼程序。从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她全程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梳理证据、拟定诉讼主张,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实现了劳动维权的法律效果与实际效果统一。贾小燕律师曾荣获2022年五四青年好律师”荣誉称号,2025年被评为2020-2025年度优秀律师”以及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年度优秀律师,2026年还被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聘为甘孜州人,她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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