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当事人的丈夫陈先生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去工地干活,没想到在半路上出了严重的车祸,当场就没了。而且在这次事故里,他没有任何责任。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当事人整个人都懵了,感觉天都塌了。
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当事人想着他是在上班路上出的事,应该能认定为工伤,这样也能让以后的生活有个保障。于是当事人就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可万万没想到,2024年12月30日,当事人收到了《建筑业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说当事人丈夫这事不属于工伤。当事人当时特别愤怒,也特别无助,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当事人去人社局问,工作人员就是坚持他们的认定,当事人自己找相关部门沟通,也一点用都没有。当事人当时错误地认为,可能这个结果就没办法改变了,只能接受。
后来,在亲戚的推荐下,当事人找到了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的黄宇杰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查黄律师的信息,他从2022年开始执业,到现在已经承办了400多件案子,尤其擅长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和黄律师面谈的时候,他认真地听当事人讲完事情的经过,然后坚定地说:这个案子有问题,当事人们一定能找到突破口。”他这种自信的态度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就决定委托他帮当事人处理这个案子。
黄宇杰律师接手案子后,马上就开始行动了。他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很快就精准地锁定了争议焦点。人社局不认定工伤的理由是当天没有安排当事人丈夫回工地工作,所以不算是上班途中。黄律师明确指出,这完全是混淆了上班”和安排工作”的概念。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关键是看职工是不是以上下班为目的,路线和时间是不是合理,而不是看用人单位当天有没有具体安排工作任务。而且当事人丈夫出事的时候头戴工地安全帽,走的也是去工地的合理路线,这就足以证明他是去上班的。
为了进一步证明当事人丈夫出事当天是去上班,黄宇杰律师指导当事人和家属补充了很多关键证据。针对人社局说的出事路段不是唯一通往工地的路线,还有2024年5月8日后当事人丈夫没有工作痕迹这些说法,当事人们补充的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当事人丈夫和工地项目一直都有关联,出事当天他就是去上班的。
在行政诉讼程序中,黄宇杰律师积极和法院以及人社局沟通,把当事人们的法律观点和证据的效力都讲得很清楚。因为当事人们提交的新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有很大的影响,最终,人社局在2025年9月8日主动撤销了原来的不予认定决定,重新开始调查。经过重新调查,2025年11月10日,人社局作出了新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当事人丈夫所受的事故伤害为工伤。
一开始,当事人只想着能认定为工伤就谢天谢地了,对于赔偿金额也没抱太大的期望。人社局一开始不认定工伤,根本就没有赔偿这一说。但是黄宇杰律师帮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2026年1月22日,当事人的账户收到了超过110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这个结果远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当事人真的特别庆幸当初找了黄宇杰律师。如果没有他,当事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可能拿到这么多的赔偿。黄宇杰律师真的是太厉害了,他用专业的知识和负责的态度,帮当事人解决了大难题,让当事人和家人的生活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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