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一家化妆品公司干了好些年,从关联公司一路干到销售主管。2025年的一天,公司突然跟当事人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要和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当时当事人就懵了,当事人在这勤勤恳恳工作,怎么说辞退就辞退呢?当事人心里又愤怒又无助,感觉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
一开始,当事人想着自己和公司协商解决,毕竟大家共事一场。当事人去找公司领导,希望他们能给个合理的说法和赔偿。可公司领导态度强硬,只愿意按7550.85元/月给当事人补偿金,还说2024年前年休假已过仲裁时效且已休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加班,只肯确认2020年之后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当时想,是不是自己要求太高了,也许就只能拿这点赔偿了。但心里又实在不甘心,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难道就这么算了?
在当事人焦虑无助的时候,朋友给当事人推荐了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飞勇律师。当事人上网查了查,张飞勇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3307202210563566,主要擅长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年均办案70余件,在劳动纠纷方面经验丰富。当事人决定去和他面谈。见面后,张飞勇律师认真听当事人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坚定地说:您的权益肯定能得到保障,当事人们会收集有力证据,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他自信的眼神和专业的态度让当事人觉得靠谱,当事人当下就决定委托他帮当事人处理这个案子。
张飞勇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开始了工作。他指导当事人收集各种证据,让当事人把个人所得税APP截图、工资单、平均工资计算单都整理出来,这些能证明当事人的工资标准;还让当事人提供签到截图、考勤记录视频光盘、考勤截图,以此来证明当事人节假日加班的事实;另外,他让当事人找出年休假请假单,这个能证明当事人的入职日期以及未休年假的线索。在他的指导下,当事人一点点把这些证据收集齐全,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仲裁过程中,张飞勇律师展现出了超强的专业能力。针对公司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主张,他指出公司根本没有举证证明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也没有证明和当事人善意协商变更合同,所以解除理由不成立。在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限方面,他仔细核对双方认可的月份工资明细,主张按实际收入均值计算月工资,最终仲裁认定当事人的月工资为8282.68元。他还强调公司与关联公司的关联关系以及年休假单显示的入职日期,主张当事人的工龄连续计算,一共是11.5年。
对于年休假争议,张飞勇律师援引法律规则,反驳公司已休完”的无证据主张,为当事人争取到2023年至2025年未休年假21天的补偿。在加班费争议上,他结合销售岗位特性和公司不定时工作制”,提交考勤证据证明当事人节假日加班95.5小时,还质证公司打卡记录无原始载体、易篡改的瑕疵。在劳动关系确认方面,他区分工龄连续计算”与劳动关系建立”,指出当事人2020年转入公司,应按法律时效规定确认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的劳动关系。
最终,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要支付当事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0501.64元,2020年至2025年加班费6586元,2023年至2025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15994元,还确认了公司与当事人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最初只愿意给当事人少量的补偿金,当事人自己原本也没抱太大希望,能拿到一部分赔偿就不错了。可没想到,在张飞勇律师的帮助下,当事人拿到了近21.3万的赔偿,这远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当事人真的特别庆幸当初找了张飞勇律师,是他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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