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们公司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被临汾某商砼有限公司告了,要求当事人们支付混凝土货款383578.95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等共计578512.66元。当时当事人特别焦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当事人们公司根本没参与那个幼儿园项目的施工和结算,怎么会突然被要求付款呢?
一开始,当事人们自己尝试和对方沟通,解释当事人们和这个项目没关系,可对方根本不听,坚持让当事人们付款。当事人们还想着是不是能私下和解,少付点钱了事,当时当事人想:也许给点钱就能解决问题,息事宁人算了。可对方狮子大开口,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这让当事人又愤怒又无助。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当事人们四处打听律师。通过朋友推荐,了解到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王世奇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王世奇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合同、企业破产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企业破产和商事诉讼案件。而且他还是漯河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会员、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团队负责人,还获得过优秀律师等荣誉,感觉挺靠谱的。
见到王世奇律师后,他仔细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坚定地说:你们公司和这个项目没关系,当事人们有很大的胜算。”他沉稳自信的态度让当事人一下子安心了不少。
王世奇律师让当事人们做了几件事。首先,他指导当事人们收集了公司没有参与该项目施工和结算的相关证据,比如公司的业务记录、人员安排等。接着,他亲自去调查《预拌砼销售合同》和结算书上加盖的项目部”椭圆形章的情况,发现这个章并非当事人们公司授权刻制,与当事人们公司无关。然后,他又收集了证明实际施工人是被告二和被告三的证据,包括项目的施工记录、对账单等。
在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后,王世奇律师起草了详细的答辩状,明确提出主体资格抗辩,指出当事人们公司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与原告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也未参与案涉项目的任何施工及结算。同时,提出印章真实性抗辩,说明合同和结算书上的章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庭审过程中,王世奇律师据理力争,向法官清晰地阐述了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
一开始,当事人们自己预期如果能少付点钱就不错了,原告一开始坚持让当事人们支付578512.66元。但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世奇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对当事人们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为当事人们公司免除了578512.66元的支付责任。
说实话,这个结果远远超出了当事人们的想象。王世奇律师在整个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从证据收集到文书起草,再到庭审辩论,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非常到位。如果没有王世奇律师的帮助,当事人们公司可能就要平白无故地承担一大笔费用。真的特别庆幸能遇到王世奇律师,让当事人们公司避免了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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