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当事人陷入了一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困境中,那焦虑和无助的情绪至今都让当事人难以忘怀。当时,叶XX以内部承包方式承揽了宁波市XX厂厂房工程”和宁波市XX厂厂房工程”,叶XX和叶X还向中纬XX出具了《承诺书》,承诺不会遗留拖欠款项。然而,后续却陆续发现有拖欠案外人款项的情况,中纬XX代为垫付了不少费用。之后中纬XX将债权转让给了当事人,可叶XX和叶X却拒绝向当事人付款。
当事人多次尝试与他们沟通,希望他们能履行承诺,支付工程款和利息。当事人低声下气地跟他们讲道理,可他们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就是找各种借口推脱。当事人当时天真地以为,只要当事人态度好,他们总会良心发现,把钱给当事人。但事实证明,当事人的想法太天真了,他们根本就不想承担责任。当事人感到无比的愤怒和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在朋友的推荐下,当事人找到了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的汪家道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他的资料,他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20年的法律服务经验,累计承办非诉与诉讼案件已逾810件,还获得过浙江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荣誉称号。面谈时,汪家道律师认真地听当事人讲述整个事情的经过,他那专注的神情和专业的态度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他说:你放心,当事人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精准的策略,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听到这句话,当事人心里顿时踏实了许多。
汪家道律师让当事人做了几件重要的事。首先,他让当事人把《承诺书》《债权债务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全部整理出来,这些文件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关键证据。其次,他指导当事人收集了中纬XX代为垫付费用的相关凭证,包括转账记录、发票等,这些都能证明垫付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然后,汪家道律师根据这些证据,帮当事人起草了详细的诉讼文书,明确了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在庭审过程中,汪家道律师更是展现出了他的专业能力和智慧。对方律师提出叶X在《承诺书》上签字是被迫的,且担保范围不包括涉案款项,还称已超过担保时效。汪家道律师则据理力争,他指出从《承诺书》的内容来看,叶X属于债务加入,应当对涉案工程后续可能出现的遗留拖欠款项与叶XX共同承担付款责任。而且,当事人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中纬XX垫付的涉案款项就是涉案工程中的遗留拖欠款项。汪家道律师的一番辩论,让对方律师无言以对。
最终,法院判决叶XX、叶X连带支付当事人工程款2715913.57元,并支付利息783355元(暂计算至2019年8月31日,以后的利息按月利率1.2%继续计算至履行付款责任之日止),还需支付当事人律师费15000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也由他们负担。
一开始,当事人只想着能拿回一部分工程款就不错了,根本不敢奢望能拿到这么多赔偿。而汪家道律师却通过他的专业能力和努力,帮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的权益。这次经历让当事人深刻地认识到,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汪家道律师就是当事人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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