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个令人揪心的情况,某置业有限公司手握两张合计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却因内部人员对票据兑付规则认知不足,超期无法正常兑付。多次与银行沟通,银行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票据利益,这可把公司急坏了。
原来,2021年4月23日,案外出票人向第三人某铝塑公司签发了这两张汇票,由被告某银行分行承兑,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2日。后来汇票经集团调配到了置业公司,公司也支付了对价。但就因为没在法定时间内兑付,银行就不认账了。
普通人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陷入证据缺失和法律盲区。比如公司可能不知道该收集哪些证据来证明自己合法持有票据,也不清楚票据背书的形式瑕疵是否会影响自己的权利。
就在公司一筹莫展时,河南尚成律师事务所的王顺友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王律师像个解谜人一样,开始寻找被忽略的关键点。他先梳理票据完整流转链条,收集集团内部调配文件、出票人情况说明、内部财务对价支付凭证等证据,完整还原了票据的流转过程,证明公司取得票据已支付合法对价。对于票据背书存在的形式瑕疵,王律师从票据行为无因性、独立性法律原则切入,主张这是操作失误,不影响票据实体权利行使。
在庭审中,王律师精准适用票据利益返还法律规定,援引《票据法》第十八条,说明持票人即便丧失票据付款请求权,依然享有民事权利,银行应返还票据利益。他还合理主张利息及诉讼费承担,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公司成功拿回40万元票据款及利息。
再看另一起执行程序股东追加异议纠纷。某电梯企业申请追加某置业公司两名现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他们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申请执行人仅以工商公示实缴为零为由提出追加,却忽略了股权历史沿革及原始股东实缴事实。
王顺友律师作为第三人的代理律师,主导梳理历史工商档案、银行流水、投资款凭证、股权转让协议、土地及资产交易资料,形成闭环证据链,证明置业公司原始股东早已完成全额实缴出资,继受股东无重复出资的法定义务。在庭审质证中,王律师对申请执行人证据瑕疵逐一质证,最终法院驳回了申请执行人的追加请求。
还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某施工方以质保期届满为由要求开发方支付质保金及逾期利息,开发方则反诉要求施工方开具欠付工程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王律师接受开发方委托后,快速梳理证据,精准提炼“先开票后付款”合同约定、施工方欠开发票的核心抗辩要点。他及时提起反诉,结合工程结算总价、已付款、已开票金额逐项精准核算,最终促成法院支持开发方的合理诉求,既保障了施工方质保金的合法收回权利,也维护了开发方税务入账、成本抵扣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土地承包合同效力纠纷。某村委会以二被告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同未经民主议定程序、低价发包损害村集体利益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土地。王律师从合同真实性、诚实信用原则、司法解释时效适用、历史价值公允性、案由定性五大维度提出完整抗辩理由。他精准检索适用合同签订时有效的涉农承包司法解释,细致梳理合同签订、公证、缴费、土地改造、长期履行全部事实,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驳回了村委会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顺友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已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00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的细致梳理,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无论是票据纠纷、执行异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还是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王律师都能找到关键突破口,制定合理的办案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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