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X与某木材加工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管X工作受伤,加工厂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张健律师受管X委托代理诉讼。他收集管X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考勤记录,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调取《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明确工伤及伤残等级的法律效力,反驳加工厂“自残”“临时雇佣”等主张。针对“工资标准”争议,援引《工伤保险条例》及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论证加班工资应计入平均工资;针对“伤残等级”异议,强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法定性。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全程代理管X参与诉讼,最终促成法院全额支持仲裁裁决金额,管X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239630.4元。
在刘XX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刘XX术后出现双下肢截瘫等问题,认为医院手术失败。张健律师团队深入分析病历材料,指出医院术前评估缺失、手术方案选择不当是关键过错,成功申请司法鉴定。针对医院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目的异议,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及当地工资标准,主张后续护理费暂按5年计算、误工费按实际劳动能力认定、残疾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庭审辩论中,援引《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强调医院过错是“可避免的主要原因”,最终法院采纳70%责任比例,刘XX获赔88万余元。
郭X因摔伤在医院治疗出现问题,委托张健律师代理。张健律师全面梳理郭X的住院病历等材料,固定“术后骨水泥渗漏”与“神经损伤”的关联性证据,针对被告对医疗费、护理费的异议,逐项核对费用明细。精准申请医疗过错、因果关系、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推动鉴定机构认定“同等因果关系”。庭审中,提交郭X从事农业劳动的证明支持误工费主张,援引规定促成法院按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结合鉴定意见强调医院过错,最终法院采纳50%责任比例,郭X获相应赔偿。
在赵X与金X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中,金X以“赵X迟延履行交付义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起诉。张健律师提出核心抗辩观点,通过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明确区分“买卖合同关系”与“维修委托关系”,强调金X系以“事故车现状”购买车辆,且主动选择委托维修。庭审围绕核心问题展开辩论,推动法院采纳被告抗辩意见,驳回金X全部诉讼请求。
张健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办理了众多案件,以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践行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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